第十五、畜猫狸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畜猫狸,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古德有一首偈子说:“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自从青草出,便不下阶行。

”我们从这首偈子里可以领会到菩萨的慈悲心怀,其护生之念是多么的至切感人。

而蓄养猫狸,意在捕杀鼠类,这等于是雇用杀手,去损害其它的众生,大违慈悲之道。

所以佛特制定此戒,凡受过戒的优婆塞,家中不可以蓄养猫狸以及猎狗等会捕杀其它众生的动物。

若蓄养此类动物,就是犯了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第十六、蓄养畜兽不作净施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蓄养象、马、牛、羊、驼、驴一切畜兽,不作净施未受戒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这条戒是说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不可以蓄养象、马、牛、羊、驼、驴等一切畜兽动物。

为什么不可以蓄养呢?我们只要问蓄养的人为什么要养这些畜生兽类?当然不是出于慈悲心要蓄养它们,只是因为蓄养它们可以供人类役用。

譬如古代没有运输工具,便要利用这些蓄养的象马牛羊驼驴来替人类出力,拉车载重,作为运输的工具;农家要种田,也要用这些蓄养的畜兽来耕地,由此可以想见这些被蓄养的畜兽,它们的日子决不会很好过的。

但在古代,像这些事又必须要靠这些畜兽代劳,于是不得不采用权宜的办法,即在家优婆塞,若家中有蓄养这些畜兽,必须要作净施于未受戒的亲友。

净施的意思,就是把这些蓄养的象马等,皆作委寄于亲友之想,自己只是代彼看养骑用。

这样,就不会无限度地使用这些畜兽,多少可以减轻这些动物的劳累。

至于养猪、养鸡鸭之类的家畜,养后终归是要被杀的,那自然就更养不得了。

那么现在社会上一些有钱的人家流行喜欢养宠物,虽然不伤害它们,却过分地宠爱这些动物,整天要为这些宠物操心,照顾它们的生活起居,好好一个人反而成了宠物的奴隶,这又何苦来呢?学佛的人,有许多正经事要做,自然也是不可以畜养宠物的。

第十七、不储蓄三衣钵杖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不储蓄僧伽梨衣、钵盂、锡杖,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僧伽梨衣,此称为大衣,是出家比丘所著的三衣之一;钵盂,是出家比丘使用的食器;锡杖,也是出家比丘于行道时所必需携带的十八种道具之一。

这些衣、钵、锡杖,都是出家比丘的所用器具,在家优婆塞既然不许著用,为什么还要储蓄呢?因为衣钵是圣贤沙门的标帜,又代表佛法的传承,在家优婆塞储蓄这几样法物,供奉在家中,每天看到这些法物,便能激发孺慕圣贤之心,希求向往解脱之念;又三衣一钵为出家人所有物中最重要者,凡出家人要受戒前,都必须要先具足三衣一钵方能受戒,在家居士若是得知某出家人缺少衣钵,便可以把家中所储蓄的衣钵供养于他,成就这位出家人得受大戒,这也是功德一件。

因此在家居士就很有必要储蓄这些法物了。

为着激发增进自己的道念,为着成就他人的出家功德,所以佛特制定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必须要储蓄衣钵锡杖,若是不愿意储蓄这些法物,那就要犯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了。

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也只可在行道时披用缦衣,不可以披出家三衣中的任何一种衣。

这条戒主要也是为了护生。

意思是说受过戒的优婆塞为了维持身命,必须要耕作田地,种植农作物等,而种植这些农作物就一定要使用水,这里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用水必须要用无虫的水,若是发现水中有虫,那就不可以取去灌溉农作物了。

如果实在取不到干净无虫的水,那就只好改为陆种了,也就是种植一些不需要用水灌溉的植物,这样就可以避免损生了。

若是明知水中有虫类,还要取去灌溉植物,那就要犯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了。

种田的人护生要护到这种程度,其它的像打农药,使用杀虫剂之类那就更不用提了。

另外,家庭中的主妇,平常用水也要注意,譬如用过的热水,还未冷却,不可随便泼在地上,恐地上有虫蚁;若热水泼地,必伤虫蚁。

所以必须待水冷后,轻轻倒入水沟,这也是护生之一法。

第十九、物价令平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为于身命,若作市易,斗称卖物,一说价已,不得前却,舍贱趣贵,斗称量物,任前平用。

如其不平,应语令平,若不如是,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这条戒主要是为了护心,不令自他因物生恼。

佛制这条戒说,受过戒的优婆塞,为了维持身命,若在市场经商作买卖,或量斗,或过秤,价钱一经说定,即使遇到后来的买主愿以较贵的价格相买,也不得见利背信,推翻与前买主的约定,说自己卖出的物品太便宜,要求提高价钱,否则不卖;若是如此不说信用,必令顾客大为恼怒,那么自己也就犯了失意罪了;又斗秤量物时,应听任前来购物的买主自行公平量斗过秤,如果发现对方量得不公平,可以平心静气向对方提出,要求秤量公平,切不可以与对方争执不休。

受过戒的优婆塞如果没有这种处事公平及宽容的雅量,那也是犯了失意罪。

不起堕落,不净有作的。

第二十、非时非处行欲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于非处、非时行欲,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这条戒是对在家居士过夫妻生活而制的。

夫妻之间的同居生活虽然不犯邪淫,但也要有所节制,有所避讳。

譬如处在自家的卧室中,是为正处。

若在自家卧室以外的任何地方,都属非处;又时间亦当适时,若于日间,或斋戒日,或遇例假日,或产前产后,皆为非时。

这条戒制定说: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优婆夷,虽于夫妻之间,也不可以在非处非时行淫欲;若于非处非时行淫欲,也是犯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第二十一、商贾不输官税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商贾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官税,指国家规定对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税款。

若是故意违反税收法令,不缴纳或少缴纳应该缴纳的税款,那就是属于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政府法令处罚。

这条戒佛制定说: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优婆夷,若是经商贩卖或者办企业,应主动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完纳税款;若是故意逃避应该缴纳的税款,不但违反了国家的法令,若依佛教的戒律,也是相当于犯了偷盗的行为,所以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第二十二、犯国制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国制,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国制,指国家所颁布的法律、制度。

作为一个佛教徒,不但要严格遵守佛教的戒律,而对于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同样不容忽视。

在佛门中,能遵守佛教的戒律,固然是一个好弟子;在社会上,能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必是一个好公民,这样,才能在人群中起到优秀模范的作用。

所以佛制定这条戒:凡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优婆夷,佛门中的戒律固然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定也不可触犯。

若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必定违背了佛教的戒律,这样就等于是犯了双重的罪恶了。

即使所犯是轻微的,既有损佛教徒的清誉,当然也就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了,所以作为一个佛教徒,对于国家所制定的有关法律知识,实在也要有充分的认识才可以。

第二十三、新食不供养三宝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谷、蓏、果、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为佛弟子,应当常念三宝的恩德,时存孝敬之心、护持之念。

而这种孝敬之心又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很自然地表现出来,这才觉得深切、真诚,我们的心能时时与三宝同在,我们的善根福德才能不断增长。

佛为在家居士制定这条戒,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

譬如出家众在二时临斋前要先念供养文,要食存五观,其意也是如此。

那么在家居士,在受食前,自然也要念一段简单的供养文,譬如临食前,合掌默念云:供养佛,供养法,供养僧,供养一切众生。

然后再默念阿弥陀佛佛号十声。

表示我们只要还活着,就要时时不忘三宝恩德,不忘救济苦难众生。

因此佛制这条戒说: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凡得新鲜的五谷,新鲜的瓜果蔬菜之类,都要先奉献供养三宝之后,乃可受用。

若在未奉献供养三宝之前,就自己先受用,那就说明他平常根本就没有心存孝敬三宝的念头。

譬如世间孝子,父母健在,孝子若是得到新鲜的,好吃的食物,一定会先拿去孝敬父母,然后自己才吃。

就是平常饭桌上,也是一定先为父母安排好饭菜,然后自己才用饭。

绝不会父母还未吃,就自己先吃了。

这道理也是一样的。

因此,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这里必须要注意的一点是:经文中说的是指五谷瓜果蔬菜之类的素食,若有个别居士还未实行素食,平常所吃的是荤食,那就没有念供养文的必要了。

若吃鱼吃肉,也先来念一段供养文,那就罪过了。

但至少要在心中默念佛号,为一切众生回向才可以。

历代以来,居家学佛的信众中,深研教理、精通佛法的居士大有人在。

那么这些通达佛法的大居士可以不可以为众宣说佛法呢?当然可以。

要不,菩萨上求下化的誓愿便成了一句空话了。

在诸经典之中,以在家居士为主导人物者,如中之维摩居士,中之胜鬘夫人,皆以居士为主而宣说佛法。

此外,如中在家之善财童子,以婆罗门、船师、香商等为善知识而受其教示。

可见居士说法也是佛所认可的。

不过在家居士与出家僧众的身份不同,为着尊重僧宝的缘故,在家居士若为新学比丘教读说法,必先向比丘顶礼已,然后授法,不敢以师礼自居。

而对其他人说法,也要得到僧众的允许同意方可为之。

这是为了慎重起见。

因为讲经说法,颇不简单,若是说法的人知见不正,那可是误人不浅。

所以这条戒佛制定说,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在既没有得到僧众认可允许的情形之下,就自作聪明,随便向人说法、赞叹,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第二十五、在僧前行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道路若在诸比丘前、沙弥前行,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这条戒主要还是为着尊重僧宝起见。

据举出,出家之人具有五种净德,即:发心离俗,谓出家人发勇猛心,脱离凡俗,修习佛菩提,而为世间之福田。

毁坏形好,谓出家之人剃除须发,毁坏相好,除去世俗尘衣而着如来之法服,具佛威仪而为世间之福田。

永割亲爱,谓出家之人割舍父母亲爱之情,而一心精勤修道,以报父母生成之德,兼能为世间之福田。

委弃躯命,谓出家之人委弃身命而无所顾惜,惟一心求证佛道,兼能为世间之福田。

志求大乘,谓出家之人常怀济物之心,专志勤求大乘之法,以度脱一切有情,为世间之福田。

因为出家人具有此五种净德,是以在家居士对出家僧众应生敬重,不可心存轻慢,自招过患。

这条戒佛制定说: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在道路上,若遇见比丘或沙弥等出家人,应让路请出家人在前面先行。

若是见了出家人,摆出一副倨傲的态度,故意要挡在出家人的面前走,那就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了。

当然,若是没有看见背后有出家人在走路,而不知道让路,那是不犯的。

这是举在家居士对出家人必须尊重礼让的一种,其余可以例知。

第二十六、僧食不公分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僧中付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这条戒的意思是说,在家居士有心供僧,应该心存平等,普同供养,不应妄生分别。

若有私心偏向,则供僧反而成为虚套了。

所以佛不许在家居士供僧而有所拣择。

如上说:“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请僧福田求愿之时,应入僧坊问知事人:今欲请僧求愿。

知事报言:次第请者。

而得十方贤圣僧。

而世人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若别请僧者,是外道法。

七佛无别请法,不顺孝道。

若故别请僧者,犯轻垢罪。

”这里面所说的请僧,就是到寺院邀请僧人接受供养。

必须由寺院安排,居士不可以有所拣择地要求某出家人个别受请。

若要个别请僧供养,那是有违佛教的规矩。

因此犯轻垢罪。

这条戒所说的意思跟所说的大体相同。

佛制定说: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在请众僧用餐的时候,无论是对自己的师父或者众僧,都要心存平等。

若是偏心私向,特别为自己的师父,选择美好的食物,或者在分送食物的时候多拿一份与师父,这样做,虽然是出于对师父的一点孝心,但反而会使做师父的大为尴尬。

敬师父一人而轻慢众僧,所以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譬如现在经常有居士来寺院,拿果仪供养师父,若有几位出家人同时在一起,如果你只供养其中一位,不供养其他的几位,那都是有违平等心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你就要忖量一下,若有能力,就普同供养;若能力不够,就等以后有能力时再普同供养,这样,就免得犯失意罪。

第二十七、养蚕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养蚕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这条戒也是为护生而制的。

因为蚕虫能吐丝结茧,而茧丝可用作纤维资源,所以古时有专门养蚕产茧的农户,把蚕茧销售与经营者,经过加工制成丝绸。

这样就要残杀大量的蚕虫生命。

所以佛制凡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不可以养蚕。

若养蚕,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又因单养蚕是杀生的前方便,所以只是犯轻罪;若是养蚕又煮蚕害命,那就是犯杀生重罪了。

第二十八、路遇病不能视嘱戒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行路之时,遇见病者,不往瞻视,为作方便,付嘱所在,而舍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这条戒与前第三恶心不能瞻视病苦戒大意相同。

所不同的是前第三戒是在平常的时候,因厌恶病人一身污秽,不愿意去瞻视病人,得失意罪;这条戒是说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在行路时,若是遇到无人照顾的病人,应当主动前来看顾病人,或者送病人去医院治疗,或者代为通知病人的家属亲友前来照顾,总之,要为病人作了妥善的安排之后方好离去;若是见了病人,置之不理,舍之而去,这是很不慈悲的表现,所以也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但若是自己也有病,没有能力去照顾病人;或者病人自己提出不需要别人帮忙,或者病人已经有人在照顾了,这样离去不犯。

以此类推,凡当遇到别人有危难时,身为菩萨的优婆塞,只要自己有这种能力,就要本着慈悲的心怀,主动地前去帮助他们。

不能见危难而不救。

以上在家菩萨所应受持的六重二十八轻戒总算约略地解释过了。

为什么说是约略呢?前面我们说过:菩萨戒的内容,实包含着全部佛法的义理和实践,这六重二十八轻戒只是举个大概而已,其实菩萨要做的好事善事无有穷尽,而不该做的恶事坏事也同样不可悉数,哪能一条一条地列举出来呢?何况像我这样一个既没有才学又没有实德的凡夫僧,自是不能面面俱到地把这里面所包含的义理一一为各位解释清楚,这是我所抱歉的,希望各位能够谅解。

好在各位都很发心,都希望自己要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在家菩萨。

善学戒的人,自能由此触类旁通;至于稍次一等的人,只要有心学戒,相信戒期圆满回去之后,自然会不失时机地经常去亲近高明的善知识,有不明白的地方,多向善知识请教,多下一番工夫去研习,久后也必能通达无碍。

既然发心受了菩萨戒,既然有心想效法菩萨,就应当时时以菩萨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戒律虽多,而受持不外身口意三业。

譬如身每临事时,便思这件事是我菩萨应该做的吗?若是应该做的,便当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地去做;若是不该做的,宁舍身命,也不肯去做那伤天害理,有违道义的事。

每要发言时,在话未出口之前,亦当如是思惟:这句话是我菩萨该说出口的话吗?如果是该说的才说;若是说出的话有可能会损害众生,也有可能会失自己菩萨的身份,那就不该说了。

每当起心动念时,便思现前这个心念,是否符合佛菩萨的存心?如果与佛菩萨的心相应,那自然便是善的,正的,应当加于发扬,应该付诸行动;若是与佛菩萨的存心相违,那就要自责自己:我现在是菩萨了,怎么可以起这样不该起的念头。

因此当下就得把这种歪念头去掉,不要让它滋长起来。

各位如能经常这样省察自己,涵养自己,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了,不知不觉就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真实的菩萨了。

那就真得恭喜恭喜了。

以下一段经文是佛对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的劝赞善持。

经文曰:
善男子!若优婆塞至心能受持如是戒,是人名为优婆塞中分陀利华,优婆塞中微妙上香,优婆塞中清净莲花,优婆塞中真实珍宝,优婆塞中丈夫之人。

这一段经文是佛对能够受持菩萨优婆塞戒的人,给予高度的赞扬和勉励。

佛说:若有优婆塞能至心受持以上所制定的六重二十八轻戒,那他就好比是优婆塞中的分陀利华了。

分陀利,即白莲花,此花出污泥而不染,清香洁净可爱。

以此喻持戒的人不受烦恼污染,能保持戒体清净。

又说能持戒的人,好比是优婆塞中的微妙上香。

这是比喻持戒的人戒德名称远闻;又说能持戒的人,好比是优婆塞中的清净莲花。

因为莲花花果同时,以此比喻优婆塞能净持菩萨戒,也便就是名副其实的菩萨了。

又说能持戒的人,好比是优婆塞中的真实珍宝。

这是以珍宝来比喻持戒的人,能真实地做到自利利他。

又说能持戒的人,是优婆塞中的丈夫之人。

这是说能持戒的人勇猛有威力,能胜烦恼,能成就一切功德,所以是人中的大丈夫。

在家菩萨戒的经文就说到这里为止。

拉拉杂杂说了这许多,不知各位究竟能记得多少?不过记不了多少,那也没关系。

只希望各位能常常记住自己现在是菩萨了,常常记得自己决心要做好人,那就够了。

每天都抽出一点时间进行反省:我今天的所作所为,像不像是个菩萨,像不像是个好人?若是自觉得不甚满意,那么明天就更加努力,一直做到可以无愧于菩萨,无愧于好人这个称号,那大慨就与菩萨相接近了。

各位如果真正有心去做,言出必行,终能满其所愿。

最后祝各位戒体清净,戒德圆满,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