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景洪市政府新闻办最新通报,将蛇放生的岳某购买4袋共计40公斤蛇,在澜沧江边放生一袋,其余三袋蛇在菜阳河方向山上进行了“放生”。
小明从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了解到,
放生者系一黑龙江男子岳某,在景洪市做房地产生意。
其此次之所以购进并放生大量蛇,为的是祈求获得财运。
澜沧江边是西双版纳景洪市民重要的一个日常活动场地。
目前正值泼水节来临之际,在此地放生大量的蛇,无疑引起了市民们不小的恐慌。
那么是谁放的蛇?放生了多少蛇?这些蛇到底有毒无毒?
放生竟是为了求财运官方:初判为无毒幼蛇
备受社会关注的景洪市澜沧江边“放生”蛇事件,经过公安、森林公安以及渔政部门连续两天仔细调查取证和专家鉴定,
初步确认“放生”组织者岳某运输幼蛇的行为涉嫌非法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事件发生后,景洪市迅速组织公安、森林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次日凌晨2时40分,公安部门对“放生”组织者进行询问。
经过当地森林公安调查,此次“放生蛇”的是黑龙江籍男子岳某,“放生”是为其房地产生意“求财运”。
值得一提的是,岳某还曾在沈阳放生过人工饲养的狐狸,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
经调查,该批蛇系岳某花5000元于4月2日向广东佛山经营者购买,重40公斤,
分成4袋装通过班车运至景洪市,之后又花1.1万元购买了罗非鱼、鳝鱼、泥鳅
,邀约5人于4月5日17时在景洪市澜沧江边“放生”。
当时,岳某在江边只“放生”了1袋蛇和其它水生生物,
剩余的3袋蛇当晚被运至菜阳河方向的山上进行了“放生”。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法制中队副队长王裕禄表示,
被找到的蛇经初步鉴定是无毒的
,这些蛇已经被送到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做进一步鉴定。
“虽然此次放生的蛇是无毒的,但建议市民近期在外出游玩的时候尽量避开这一放生区域。
”王裕禄说。
最新进展“放生者”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
据景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7日晚通报,初步确认涉事男子岳某运输幼蛇的行为涉嫌非法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已被景洪市森林公安局立为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调查。
据悉,事件发生后,景洪市及时组织森林公安和渔政执法人员共50余人次,出动执法艇5艘,多次对两处“放生”点和附近区域进行巡查,现已捕捉到“放生”蛇12条。
“放生”事件发生后,景洪市及时组织森林公安和渔政执法人员共50余人次,出动执法艇5艘,多次对两处“放生”点和附近区域进行巡查,现已捕捉到“放生”蛇12条。
经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放生”蛇的种属均属于蛇目游蛇科,
分别为赤链蛇、八线腹链蛇、赤链华游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放生年年有奇葩何其多?
近年来,一些个人或团体组织以“慈善”“爱心”等名义,开展不当“放生”的行为愈演愈烈。
这到底是在做善事,还是在作恶呢?
如今这样荒唐的盲目“放生”故事却屡见不鲜。
在云南,有些放生行为甚至很“奇葩”:除了蛇、臭虫这种一般人无法接受的生物外,福寿螺、巴西龟、鳄龟、小龙虾等外来物种泛滥也给云南生态系统带来隐患。
网友在西双版纳放生拟鳄龟
2017年3月30日,西双版纳州男子杨槐在勐远南拼路边“放生”拟鳄龟。
放完生后,该男子和其同伙群还在一块印有“西双版纳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标牌前合影留恋。
该男子甚至在朋友圈写道:“人与自然,回龟自然。
感谢成都爱心团宠物协会的阿彭、阿普……”
林业部门专家表示,图中该男子放生的是外来物种鳄龟的亚种拟鳄龟。
主要分布于中北美洲,体型大,攻击性强,是龟类中最凶猛的一种。
该动物属于杂食偏肉食动物,主要吃鱼、虾、蛙、蝾螈、小蛇、鸭、水鸟等,
号称“生态杀手”。
该男子以及爱心团的放生行为引发了微博网友的吐槽。
昆明动物园兽医院院长杨玉钊直言,在云南放生这样凶猛的动物,会把鱼、虾等本土生物吃掉,对其他物种也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由于该物种在中国基本上没有天敌,放生到野外将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
巴西龟入侵昆明莲花池公园
2017年4月,有人在昆明莲花池公园的水池里“放生”巴西龟被举报。
据了解巴西龟被列为世界上最危险的100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野外生存能力极强,会食用鱼、虾等水生生物的幼体。
只要有合适的池塘、水域等,它都会繁殖,很多地方已经出现泛滥的情况。
如果巴西龟逃逸到其它水域,比如滇池,将会对滇池渔业生产带来巨大冲击,破坏生态平衡。
莲花池公园管理办主任赵海峰介绍,这些乌龟是市民放生的。
他说:“平时我们见到市民放生会阻止,也曾贴过‘禁止放生’的宣传语,但有的时候市民老早早就来放生,让我们防不胜防。
”
女子网上组织大规模“放生”活动
从2012年开始,一名叫“@cora裂帛”的微博博主,开始在云南当地参与各种放生活动。
而从2014年开始,这位博主更是开始组织各种大规模的“放生”活动。
而在她“放生”的物种中,
除了有福寿螺、克氏原螯虾、佛罗里达鳖这些从来在云南就没有过的物种之外,还有过58公斤的蛇和2公斤的臭虫。
这位博主的行为遭到了数万网友们的谴责。
知名博主“@博物杂志”指出:放臭虫还并不是这位“放生爱好者”干出的最令人恶心的事情,她真正的罪恶,是将很多根本不属于云南的外来物种,一股脑地都“扔”在了云南本地特有的生态系统中,
这会严重的破坏云南当地生物的多样性,令很多当地独有的珍惜物种被外来物种所灭绝,最终毁掉云南生态。
触目惊心!盲目放生致云南珍稀鱼类灭绝
2010年,大理洱海周边遭外来物种福寿螺入侵,地方政府每年投入20多万元来治理福寿螺;
2011年,云南星云湖独有的“纯种大头鲤”灭绝,其原因就是盲目放生外来鲤鱼;
2011年,福寿螺自从被人胡乱引入云南的生态系统后,每年都会造成近5000万的损失;
2013年,在世界文化遗产地元阳梯田,数万亩梯田被小龙虾蛀空而垮塌,导致无法蓄水,危及梯田美景和哈尼群众生活;
我省外来物种紫茎泽兰多年来的蔓延,已经给生态环境和农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大波斯菊等有害的外来植物也在各地蔓延,有些地方还当做观赏性的花卉在大量种植。
……
专业人士介绍,放生的渊源来自佛教文化的慈悲,也来自这一文化提倡的赎罪,其核心是讲求众生平等,包括人与动物的平等。
但这样的
随意放生
已经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态系统。
在一些佛教网站上,也有佛教人士站出来批判过这些“放生教”教徒的
偏执行为
,认为他们“只是注重
放生形式
,却忽略了本意与实效”、并“夸大”了放生的“功德”。
结果,他们的
盲目放生
不仅不能真正积累功德,反而越放生“慈悲心越薄越脆弱,功德也越放越小”。
更值得警惕的是,如今“放生”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
产业
”:有商家从国外
进口外来物种
,然后利用一些人“求功德”的“功利心”,开高价出售这些物种;还有的商家则会将被放生的物种立刻捕捉回去,重新贩卖。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员熊江:
放生首先要以不破坏生态平衡、不对人畜造成危害为前提。
然后是要选择好放生之地,比如要放生蛇类,就要看是否有蛇的天敌,如果有,它对鼠患有抑制作用;如果没有,大量放生则会对其他物种有抑制作用。
“最后是要看放生物种是从何而来,比如福寿螺来自南美,一旦进入中国就缺少天敌,很容易大量繁殖,对当地环境造成威胁。
”
网友“@云生”:
放生无罪,但是要讲究方式方法,要考虑到别人的方便和生态环境,名义上再高尚的行为,也不能凌驾于别人的自由安全与当地生态之上,否则就有违初衷了。
昆明动物园兽医院院长杨玉钊:
如果市民要放生,是有专门渠道的,可以交给专业人员或者机构,比如动物园。
市民不方便或者不清楚如何放生,可以把这些动物送到动物园,让动物园工作人员处理。
“如果我们动物园收到鳄龟,会专门进行饲养。
”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师伟则:
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的人追究其法律责任。
“比如赔偿经济损失,处以罚金等。
”
“非法放生”云南有法可依“非法放生”最高罚款15万元
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自然保护区引进外来物种。
禁止扩散、放生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
在自然保护区擅自引入外来物种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物种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香格里拉发文禁止在重点湖泊河流放生
自2018年4月1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香格里拉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水源地、重点湖泊和河流内放生。
到上述规定区域外放生的,也只允许放生相关河湖原有物种,且必须控制数量和规格;并在放生前,向市农科局或河流辖区乡备案。
通告指出,对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后果的放生群体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的规定予以处罚。
昆明禁止放生牛蛙等物种
昆明市滇管局提醒,牛蛙、美国青蛙、巴西红耳龟等外来两栖类、爬行类物种;
大口鲶、食人鲳、埃及塘鲺等大型肉食性鱼类或外来危险物种;
草鱼等大型草食性鱼类;
克氏原螯虾、福寿螺等甲壳类物种;
杂交种、转基因种水生生物物种等5大类水生生物禁止向滇池放生。
适宜在滇池放生的物种只能是滇池金线鲃、高背鲫、白鲢、花鲢鳙鱼以及泥鳅、黄鳝等其他土著鱼类。
抚仙湖:放生非土著生物要被罚
2016年最新版规定,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放生非抚仙湖土著水生生物物种,非法放生的,
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适合放生的抚仙湖土著鱼类有25种,分别是:褚氏云南鳅、钝吻云南鳅、副鳅、抚仙高原鳅、抗浪白鱼、云南瓣结鱼、抚仙金线鲃、花鲈鲤、抚仙四须鲃、长须盘鮈、鳞胸裂腹鱼、常氏四须鲃、云南光唇鱼、长鳔盘鮈、抚仙小鲤、杞麓鲤、鲫、抚仙鲇、中华青鳉、黄鳝、乌鳢、侧吻云南鳅、泥鳅、小鳔长身鱼矞、云南倒刺鲃。
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动物放生不当,植物引进和控制不当,都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昆明信息港综合西双版纳报,云南观察